关于孙耀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耀颜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罗俊富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琪琪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
用期一年);
周小燕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劳小丽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政
务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至2023年1月);
邓杰达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
政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主任;
张焕辉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姚华燕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政
务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雷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
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主任;
顾传钧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试
用期一年);
陈庆中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务服
务办公室)主任;
包稳辉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
政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主任;
赖秀禄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何婵娟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城乡发展办公室主
任(试用期至2023年1月);
郭朝莲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政
务服务办公室)主任;
唐明文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
政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主任;
莫小云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试
用期至2023年1月);
免去黄越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庞贵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镇党委。
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银海区各分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