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海市银海区过渡期雨露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北海市银海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
2022年4月25日
北海市银海区过渡期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我区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
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属于2014、2015年退出户的,执行差异化补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补助标准如下:
1.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15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其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按20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2014、2015年退出户的学生按12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其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按1600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
(1)区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劳动力可参加乡村振兴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乡村振兴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补助等,误工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证书的学员。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乡村振兴局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
查询网址: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gxrcosta.com;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同一人同一年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生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列入奖励范围。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
二、补助审核发放程序
(一)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每学期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学生学籍信息后,我区从系统提取标注当学期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各镇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2),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同步在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区财政局或区乡村振兴局在每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方式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学生,经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核实后,按上述程序报区乡村振兴局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对于在系统提取标注当学期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中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由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出示不具补助条件学生确认书(附件7)村委审核汇总,交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区乡村振兴局进行人工校正并及时更正信息。
(二)短期技能培训
1.区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区乡村振兴局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填写培训审批表(附件3)→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公示(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10天)、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技能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参训学员名册、培训审批表、日常考勤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到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考取证书人数核算培训经费并提出审核意见→区财政局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误工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持证人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区乡村振兴局提交纸质审批表(附件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一卡通”复印件→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公示(区、镇、村三级同步公示10天)、审批→区财政局或区乡村振兴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户。
对12月1日后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下一年补助。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承培单位持培训方案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培训申请→区乡村振兴局审批→承培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附件5)→承培单位向区乡村振兴局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区财政局或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方式把学员补助发放到户,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三、 补助资金来源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培训工作
要科学预留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确保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动员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积极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技能型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将农村种养技术、经营管理技术纳入培训内容,重点培育一批“土专家”、种养能手和技术骨干。
(二)压实工作责任
1.压实乡镇、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责任,核实核准学生在校就读情况,确保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做到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因村“两委”干部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未及时核准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学生在校就读情况造成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未获得补助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获得补助的,要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乡村振兴培训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全。对涉嫌骗取、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继续开展雨露计划宣传月活动,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制宣传板报和宣传资料,联合教育部门到校开展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宣传;发挥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项目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区、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金额;短期技能培训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区、镇、村)、培训专业或技能等级、补助金额;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区、镇、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称、以奖代补金额。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合、条件不符合、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处理。
(五)抓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对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做好就业优先推荐工作,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助力家庭稳定增收。
(六)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执行双月报工作进度,每年4月份开始,各镇于双月的23日前将工作进度(附件6)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至区乡村振兴局,并及时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国家雨露计划政策有调整的,遵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2.县(市、区) 乡(镇) 村在校就读
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汇总表
3.县级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审批表
4.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审批表
5. 年 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
6. 年雨露计划 月累计进度报表
7.不具补助条件学生确认书
(此件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市、区)人,户属性 【请选择:A.2016年以来脱贫户;B.2014、2015年退出户;C.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现在
(学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C.高职),学号 ,学制 年。
本确认书由村“两委”干部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出具、帮扶联系人出具,并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出具人签名:
出具人联系电话:
出具人身份类别: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市、区) 乡(镇) 村在校就读
职业学历教育学生汇总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学校 |
学历层次 |
入学时间 |
户属性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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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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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经办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①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
②“学历层次”、“户属性”对应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的选项填写。
附件3
县级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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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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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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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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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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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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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县 乡 村 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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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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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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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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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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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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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户属性( ): A.2016年以来脱贫户;B.2014、2015年退出户;C.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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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经办人: 时 间: 年 月 日 |
附件4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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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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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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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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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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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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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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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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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县 乡 村 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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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主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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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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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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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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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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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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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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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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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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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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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1.户属性( ): A.2016年以来脱贫户;B.2014、2015年退出户;C.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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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学生(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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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书是否可在网上查证(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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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经办人: 时 间: 年 月 日 |
附件5
年 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
县名: 承培单位: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一、学员补助签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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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 |
村(屯)名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户属性 |
培训时间(天) |
补助金额(元)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户名、开户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学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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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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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称 |
授课时间 |
授课内容 |
课酬(元) |
银行卡户名、开户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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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6
年雨露计划 月累计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市县名 |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
短期技能培训 |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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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 |
秋季学期 |
县级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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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人数(人) |
其中: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人数(人) |
其中: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人数(人) |
其中: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人数(人) |
其中: |
补助资金(万元) |
补助人数(人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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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脱贫人数 |
2014、2015年退出户人数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数 |
2016年以来脱贫人数 |
2014、2015年退出户人数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数 |
2016年以来脱贫人数 |
2014、2015年退出户人数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数 |
2016年以来脱贫人数 |
2014、2015年退出户人数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数 |
2016年以来脱贫人数 |
2014、2015年退出户人数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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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脱贫人数包括2014、2015年退出户和2016年以来脱贫户人数。
附件7
不具补助条件学生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人,因其 原因,不符合“雨露计划”学历教育条件。
本确认书由村“两委”干部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出具,并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出具人签名:
出具人联系电话:
出具人身份类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