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标 题:关于做好银海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银政发〔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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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银海区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北政发〔2025〕12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原则,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民生活、农村改革的新情况和新特征,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乡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人民政府成立银海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工作全部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并配合普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须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高效配合。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普查保障。严格遵循自治区和市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现行经费渠道足额安排普查经费,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加强常态化督促与指导,构建职责清晰、层层落实的协同推进普查实施格局。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指导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监督与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完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通过有效技术和管理双重措施,保障普查数据安全。
(三)丰富普查手段。推进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监测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推行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化行政记录共享与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普查成果多元应用。
(四)强化宣传动员。精心策划并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充分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和部门服务平台,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
北海市银海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钟焱辉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余远霞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锐 区统计局局长
陈艳艳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谢谨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文东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陈 岚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德海 区海洋局副局长
成 员:吴 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贞雄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宗毅 银海公安分局副局长
袁嘉壕 区低保所所长
黄敏智 区司法局副局长
叶维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恩惠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岑素芳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黄炜蓉 区统计局副局长
翁振斌 区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张光周 区人武部副部长
银海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银海区统计局局长梁锐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根据成员单位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接位,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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