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2008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情况
一、2008年第一季度的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
2008年第一季度根据市审计局和银海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局的实际,我局年计划审计项目5个,其中:财政预算审计1个,局自定审计项目2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个。到2008年第一季度在审项目3个。
二、上级下级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2008年第一季度审计局没有这项经费的拨入。
三、2008年第一季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2008年第一季度根据银海区关于开展“思想大解放讨论暨创新年活动”的精神,我局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开展审计工作调研,完成审计任务任务。一季度为挂钩村做了如下实事:一是继续做好特困户和“三老”对象对抚恤工作;二是协助挂钩村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三是配合做好计生农村稳定工作。
四、审计局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
(一)、审计范围
1、银海区辖区内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2、银海区辖区内各部门的正职或主管经济的副职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上级指定的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二)、审计内容
1、银海区辖区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内容:
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②单位财政财务会计资料的连续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③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
④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⑤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⑥单位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2、银海区各部门正职领导或主管经济工作的副职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①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②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③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④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⑤财政财务收支单位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⑥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①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
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
③企业对内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
④企业收益的分配情况;
⑤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⑥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各种专项资金审计的内容:
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②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及执行情况;
③专项配套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④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及招标情况;
⑤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程序
1、银海区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由审计局做出计划或由区政府委托进行审计。
2、银海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银海区组织部委托进行审计。
3、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天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5、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
6、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