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单位>>区纪委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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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部门职责
1、主管银海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银海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主管银海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政府、监察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银海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银海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银海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银海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银海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度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会同银海区直属有关部门以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镇和有关部门的纪检干部人选、提出任免意见。
7、承办银海区党委、政府和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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