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单位>>区人大综合委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
2、对“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为常委会提供监督依据;
3、协助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4、协助常委会推行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冤错案负责追究制;
5、协助常委会组织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6、对区政府提出的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各种报告进行审查,并向常委会作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7、对区政府做出的财政预算和决算进行审查,并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8、协助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工作;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返 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