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单位>>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区律师、企业法律盛况、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区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
4、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和刑释解教人
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协助乡镇管理司法所干部 。
7、承办区党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 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