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单位>>区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林业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森森经营和森严基地建设;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指导苗圃、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水、荒地、荒滩)资源工作,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4、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区森林资源(用材林、经济林、薪炭大、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及红树林、热带林作物以及野生动物等)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经营管理工作;依据上级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合理安排我区林木资源采伐,依法审批、核发森林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指导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及其他林产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参与协调全区森森纠纷调处工作,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5、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6、组织、协调本区林业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管理。
7、负责本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
8、承办银海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返 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