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政策是2006年制定的,执行至今历时9年未进行大的调整。随着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客运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出租车经营企业的调价申请和市政府的批示,市物价局和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测算,并参考南宁市、柳州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后的标准水平起草了《北海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15年4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箱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反馈单位:北海市物价局
1.邮寄地址:北海市四川南路清正里原纪委机关大院北海市物价局(邮编:536000)
2.传真电话:07793965322
3.电子邮箱:bh2023239@163·com
附件: 北海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海市物价局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14日
北海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方案
方案一:
1、 起步价(不分排量): 每2公里8.00元。
2、车公里价:2公里后1.80元/公里,每增加200米跳表一次增收0.36元。
3、空驶里程补贴费:⑴普通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5公里后,每200米按公里价的1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18元);⑵远程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后,每200米按车公里价的2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36元);⑶行驶里程超过30公里后,出租车停止计收远程运营回空费,按普通运营回空费收费标准继续计收回空费。
4、夜间行驶补贴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营运,按车公里价加收0.50元。
5、停车等候费: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的按每分钟按车公里价的20%(即加收0.36元/分钟)加收停车等候费。车辆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时,在正常计算运价的同时,低速行驶时间还可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0%计算运价)。
6、取消燃油附加费。
方案二:
1、 起步价(不分排量): 每2公里8.00元。
2、车公里价:2公里后2.00元/公里,每增加200米跳表一次增收0.40元。
3、空驶里程补贴费:⑴普通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7公里后,每200米按公里价的1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20元);⑵远程运营回空费:单程用车,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后,每200米按车公里价的20%加收回空费(即每200米加收0.40元);⑶行驶里程超过30公里后,出租车停止计收远程运营回空费,按普通运营回空费收费标准继续计收回空费。
4、夜间行驶补贴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营运,按车公里价加收50%。
5、停车等候费: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0%(即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40元)加收停车等候费。车辆低于12公里/小时行驶时,在正常计算运价的同时,低速行驶时间还可按每分钟车公里价的20%计算运价)。
6、取消燃油附加费。